为认真贯彻落实 省《对于创新体例机制加强人才义务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 云南省财政厅对于印发云南省鼓舞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暂行方法的告诉》(云人社发〔2014〕9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办公室对于睁开2019年鼓舞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义务的告诉》(云人社办通〔2019〕43号)恳求,现就2019年睁开鼓舞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义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及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能职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能职员。
二、申报顺序
(一)符合申报对象和条件的专业技能职员,按照自愿准绳,由个人填写《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单位所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效劳地()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批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审核备案。材料报送截止工夫为2019年6月21日。
(二)级事业单位申请职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负责与效劳需求单位联系落实到基层效劳相关事宜。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联系落实岗位后,及时告诉申请人,由申请人带领《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申请登记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或职(执)业资格证、学历证等有用证件,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接洽,并与效劳单位签订效劳协议(一式四份,申请人、效劳单位、效劳单位主管部门、效劳地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部门各执一份),效劳协议需明确效劳起止工夫、效劳期限、效劳单位与申请人之间的权益义务等。
(四)申请人签订协议后,凭《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申请登记表》和效劳协议回原单位办理离岗手续。申请人人事行政、工资等关系保留原单位,并与原单位职工享用同等待遇。
三、履职稽核
(一)到基层效劳专业技能职员年度稽核义务在效劳单位举办,稽核结果反应原单位存档。
(二)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期满后,由效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对其举办稽核鉴定,并填写《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稽核鉴定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效劳地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部门一份、反应原单位一份);效劳期超过2年的,从第3年起,每满1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填报一次稽核鉴定表。
四、补贴核发
申请人到乡镇连续效劳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镇效劳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义务岗位补贴。
申请人效劳期满,经稽核合格后,由各()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汇总本()状况,于当年年底前填报《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期满职员名册》(见附件4),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汇总全州状况后,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并由省财政厅根据上报状况核拨义务岗位补贴。
联系人:潘天文,电话:7623099。
附件:1.2019年乡镇基层专业技能职员需求新闻表
2.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申请登记表
3.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稽核鉴定表
4.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期满职员名册
5.云南省专业技能职员到基层效劳期满职员岗位补贴申报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
2019年6月5日